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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县政府投资建设村卫生室“公建民营”PPP项目政务公开信息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02 10:21   打印文章

     政府投资建设村卫生室“公建民营”是中国科学院倡导的PPP项目,以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模式的项目。该项目把过去基层医疗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及健康教育等服务时,单一由政府资金投入及补贴维持运营,改变为多渠道、多来源的资金为支撑的,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医疗运营管理新体制。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加快转变基层医疗机构职能,创新政府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一套覆盖城乡“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战略目标的解决方案。

一、进展情况

1、2017年2月14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建设村卫生室“公建民营”PPP项目》进行了立项。

2、2017年5月15日县财政局对《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建设村卫生室“公建民营”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出具了论证意见。

3、2017年8月24日县卫计局委托八桂公司对《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建设村卫生室“公建民营”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公司进行了招标,中标公司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017年8月25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建设村卫生室“公建民营”PPP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批复。

5、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蒋舒羽分别于2月8日、3月9日、5月13日、7月4日组织卫计、发改、财政、人社、物价、食药监管、编委、法制、国土、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恭城瑶族自治县村卫生室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讨论稿)》进行了研究讨论,形成了项目实施方案的基本框架,并请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恭城瑶族自治县村卫生室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呈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审议,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9月11日、县委于2017年9月28日原则性通过了此《方案》,并提出了风险评估指导意见;县委会议指示要求:一是由蒋舒羽同志牵头,县卫计局负责梳理、研究和吸纳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合同协议,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三是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规范村卫生室;四是县卫计部门作为项目监管和考核主体,要建立健全监管和考核机制,强化项目监管。县人民政府会议指示要求:由县卫计局按法定程序组织做好项目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试点村运行情况分析;现有不同类型村医纳入项目的研判;项目医务人员退出机制的研判;县级、村级资产评估及纳入企业管理的方式;项目实施完结后企业资产处理方式;项目涉及土地性质保持现状;企业收回成本的具体测算;项目实施后对农村居民就病成本的影响等。

6、县卫计局已2017年8月28日形成了《恭城瑶族自治县村卫生室建设PPP项目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讨论稿)》,并于2017年9月2日提交局班子进行了讨论后,形成初稿于2017年9月11日由政府组织各乡镇及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讨论,所提出的问题与县委、县人民政府会议指示要求基本相同。

7、按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县卫计局正在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政府投资建设村卫生室“公建民营”PPP项目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

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

中标公司全资对恭城瑶族自治县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进行装修改造,招聘医务人员进驻并运营。

三、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和使用者付费的方式支付项目回报。

1)政府付费

项目公司在项目运营期内负责管理和提供基层医疗服务,根据项目性质,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取使用量服务费形式向项目公司购买服务。

2)使用者付费

基本医疗:诊疗费参照恭城瑶族自治县报销标准承担自付部分;就诊费用在恭城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补助范围内,患者按照恭城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报销标准承担自付部分,超出报销上限部分由患者自费。

慢病管理:按政府规定的普通慢性病补偿范围进行报销,超出报销上限部分由患者自费。

 

 

                              恭城县卫计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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