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政办〔2018〕30号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恭城瑶族自治县“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6 月 28 日
恭城瑶族自治县“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
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总体部署,按照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工作方案》(恭人办〔2018〕15号)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意义
自治县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恭城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我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十三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县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职的重要依据。开展中期评估,客观评价“十三五”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县委第十三届全会提出的“一城两区三生四大”工作思路,完成“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评估对象
重点对我县“十三五”规划纲要进行评估。相关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三、评估原则
开展中期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系统全面。深入评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情况,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任务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脱贫、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转型情况。
——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要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角开展评估工作。
——科学严谨。密切关注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四、评估方法
(一)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对“十三五”规划纲要主题主线的落实情况、主要指标的实现情况、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等进行全面系统评估;对“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开展评估,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反映规划实施成效。
(二)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坚持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推进评估工作创新,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反应地方发展情况。精心做好调研安排,开展深入细致的实地调研,不断提升评估的质量和效率。
(三)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对照目标进度要求,通过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精准分析,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同时,立足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明确破解难题的路径和办法,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四)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综合运用调研访谈等方式,评估围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强化前后情景对照、成本收益分析,加强对规划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成效,以及中长期发展影响等的评估。
(五)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相结合。全面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开展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更大范围、更具代表性的企业、公众等社会调查,提高评估结果的感知度和认可度。
五、评估重点
(一)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评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成因,提出改进相关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规划主要目标实现情况。全面检查“十三五”规划纲要四个方面30项主要指标实施进度。对一些指标进展不够理想的原因、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等进行分析、判断和评价,综合各项指标的进度评价和对策建议等。
(三)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完成情况。重点分析我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体系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民生事业、改革开放合作、建设和谐恭城等方面情况,包括为完成任务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等。
(四)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分析列入“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工程项目开竣工、前期工作进展和资金到位情况,客观评估工程项目实施效果,综合判断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下一步的对策建议。
(五)提出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照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县委 “一城两区三生四大”工作推进思路,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综合分析发展中可能面临的机遇、挑战,分析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
六、分工安排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由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参与。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恭城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指标的任务分工方案》(见附件1)分工,对我县“十三五”规划目标指标、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见附表2)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汇总,报县人民政府审核。
(二)相关部门、行业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可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评估,评估报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汇编。
(三)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十三五”规划纲要、各重点专项规划涉及的目标指标中期执行情况的统计数据。
(四)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起草我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评估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二)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客观真实反映规划实施情况。要突出重点,紧扣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突出政府履行职责情况。
(三)明确评估报告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主要目标的实现情况;二是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的完成情况;三是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落实纲要分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四是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建议。
(四)统一数据采用时间。中期评估采用数据的截止时点为2018年6月30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如无法采集实际数,可采用预计数。
(五)明确进度要求。
8月底前,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对各自负责的“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完成中期评估报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
9月底前,县发展和改革局形成我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
11月底前,有关部门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汇编。
附件:1.恭城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和任务分工方案
2.恭城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
附件:1.十三五规划分工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