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2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妇联进行了巡察,3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妇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认真履行好县妇联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县妇联支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了《恭城县妇联党支部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整改工作进行台账销号管理。在整改过程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落实,注重学习教育,对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通过整改,切实解决了县妇联党组织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干部作风明显改善,制度执行严格到位,工作机制更加规范,工作成效更加明显。
二、对照反馈意见,细化责任,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县妇联党支部对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按照《恭城县妇联党支部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工作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目前已基本完成反馈问题的整改,并形成长期坚持的有效制度。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党组织书记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强,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部署不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全面,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恭城县妇联党建工作责任制》、《恭城县妇联学习制度》等,明确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县妇联党组织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部署。二是加强单位党的建设规范化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实际将党建工作融入部门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如将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贫困妇女儿童帮扶工作结合进党员活动日进行开展,既让支部党员增强了为民服务的意识,又让党员党性得到锻炼和提升。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召开会议时多是主要领导一个人说多人听,党员干部发表意见的少。
整改情况:完善《恭城县妇联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制定《恭城县妇联班子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班子会议职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议题表决前,按照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会议研究多个事项时,逐项进行表决的方式执行。如:在讨论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的研究制定、2018年度“儿童之家”建设工作方案、政府购买“妇女之家”服务、三八节、六一节庆祝活动、观音乡、嘉会镇的妇联主席人选等事项的安排,均向本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及涉及的乡镇征求意见后经班子会讨论、逐个发表意见后,主要领导再综合大家意见提交班子会通过。
3.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完善县妇联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注重学习过程。一是年初以来,每次支委会、党支部会要认真研究确定内容,使每次会议都有1个中心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1—2个问题。2月份、5月份本支部开展了组织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会前要充分准备:认真学习相关知识、班子成员、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材料的准备;组织会上,主要领导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种形态”要深入查摆,要红脸出汗,会议记录要真实完整;会后整理好资料并按期上报,确保组织生活会扎实有效开展。二是严格执行“党旗领航,周五学习日”活动制度,丰富三会一课”内容,提升党员综合素质,并强化督查落实,支部将每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组织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二)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存在党务给业务“让路”现象。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恭城县妇联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周江龙同志切实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谢娟同志具体抓党建,制定完善县妇联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和形式,增强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如年初以来,认真执行“党旗领航,周五学习日”活动制度、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组织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等。
2.落实工作部署有时照搬、照抄、照转上级文电的现象,上级精神传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2018年3月19日组织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精简文件简报的有关规定,对于上级文件中有关政策已经明确的,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解决问题的,会上领导讲话已印发的,不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组织办公室人员参加公文写作培训,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严禁照搬照抄照转。二是自年初以来充分利用“党旗领航.周五学习日”制度,及时传达学习级党委文件、会议精神,确保上级精神传达到位。
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实,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年初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各项规定:一是制定县妇联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表,规范学习记录,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针对2013年至2017年的支部会议记录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纠正,引以为戒,加强对会议记录员的会议记录知识培训,要求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完整,规范支部手册记录。三是落实好党员活动考勤制度,不管是学习还是参加活动,都做到记录详实。
4.在针对在选人用人方面不规范。
整改情况:今年对观音乡、嘉会镇妇联主席人选的考察考核工作中。我单位认真按照干部任用选拔流程对候选人资格条件、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严格进行,在班子讨论决定时,严格遵循主要领导发言末位表态制。在今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本单位将严格执行《干部任用选拔条例》。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自身履行职责不到位;专题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廉政建设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建工作将纳入本单位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结合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制订《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县妇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丰富支部活动,支部书记把每个党员的教育、管理、 监督工作抓起来,把党员的力量凝聚起来。二是要求每年不少于4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会议。今年以来,支部书记组织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专门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了《县妇联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妇联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廉政风险点的再查找等,切实明确责任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2.缺乏经常性的廉政提醒谈话。
整改情况:完善《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到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要求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要经常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班子成员与要与分管部室负责人经常贪心谈话。
3.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2018年1月起严格实行月结季评制度,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及时修改和规范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签到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纪律。目前,我单位严格执行以上制度,杜绝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做到有公事必须报备,有私事严格请销假制度。
4.平时对乡镇和县直妇女业务工作指导少。
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县委下发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做到正科领导干部全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副科领导干部全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55天的规定;完善修订《恭城瑶族自治县妇联常委、执委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加强基层调研指导力度,直接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指导妇联业务,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如:今年3月以来,为加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建设、乡镇、县直妇联换届工作等,县妇联领导班子深入9个乡镇及县直妇委会开展调研,询问她们存在的困难,认真听取她们的意见,指导她们如何开展工作,还组织指导她们因地制宜开展“三八”节等庆祝活动。对妇女儿童维权、贫困妇女儿童救助等民生工作更是用心指导基层妇联如何开展。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违规发放的值班补助、市级文明单位奖励于2018年1月进行了清理清退。
2.报账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进一步梳理完善《县妇联财务报账管理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财政票据的规范管理,强调报账必须规范手续及流程。对巡察反馈的2013年至2015年的用于“三八”、“六一”节的表彰或慰问的资金未附名册及钱款无签收人的,经查找当年资料补齐相关证明。
3.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恭城瑶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差旅管理办法》,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进行及时清退。
4.对项目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的2015年恭城镇同乐村儿童家园项目验收时采购合同不完善,甲乙双方未签字、未盖章也通过验收的情况。因2015年儿童家园建设是通过“一事一议”项目实施,也是一项新工作,项目实施主体是所在村屯。妇联作为业务指导单位,恭城镇同乐村作为第一个项目实施点,此份空白合同是同乐村与施工方拟定的合同初稿,是拿来征求妇联意见的空白文稿。签字盖章的合同则由项目所在村与施工方留存。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我单位定将严格执行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注意保存相关档案。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县妇联改革实现新发展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县妇联党党支部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力争通过整改进一步提升妇联工作水平,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在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坚定政治立场上,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上、在服务妇女建功立业上、在妇联组织自身改革和发展上取得新成就。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遵循,贯穿于妇联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同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承担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妇联工作的政治标准,确保妇联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把妇联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全面推进自治区妇联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体现在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上,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把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县妇联和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新成效。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制定的制度,强力推进,确保实施;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要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妇联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把妇女群众更加广泛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突出部门工作重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好、政府购买“妇女之家”服务试点、“儿童之家”建设、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等重点民生实事,实施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困难患病妇女救助,提升妇女健康水平。从妇女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好妇女技能培训,助力妇女创业创新。加强县妇联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的妇联组织。
四是以整改为动力,深入推进自身改革。坚持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同步推进,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与保持和增强“三性”、解决“四化”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在增强妇联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依靠妇女群众做妇联工作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转变作风、重心下移,扩大与基层妇女群众的直接联系,用群众的语言、群众的方式做妇女群众工作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通过改革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存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12144;电子邮件gcfl168@163.com。
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支部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