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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26 10:29   打印文章

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恭城瑶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局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构

7

承办机构

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文旅广体局窗口

8

联办机构

9

办理地点

恭城镇印山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楼文旅广体局窗口

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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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3-8222002

监督电话

0773-8220750

12

设定依据

《电影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公布)第六十七条  国家实行《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年检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地级市市区内资投资的电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县内内资投资的电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由县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由外资投资的电影院的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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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恭城瑶族自治县辖区内电影放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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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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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电影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公布)第六十七条  国家实行《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年检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地级市市区内资投资的电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县内内资投资的电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由县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由外资投资的电影院的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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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国家实行《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年检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地级市市区内资投资的电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县内内资投资的电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由县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由外资投资的电影院的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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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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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

时限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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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条件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电影放映单位在经营中执行《电影管理条例》的具体情况:

1、严格执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规定;

2、按时足额缴纳电影专项资金;

3、电影放映单位在经营中严格执行放映国产影片比例标准;

4、电影放映单位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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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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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无。

办结时限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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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及标准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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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1。

24

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

25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26

结果名称

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5。

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

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1

网上支付

无。

32

物流快递

无。

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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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公布)第六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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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1. 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 审查责任:审查申请材料。

3. 决定责任:年检合格的,作出年检合格决定。年检不合格的,并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 送达责任:将年审合格的证书发放至申请人;信息公开。

5. 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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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不履行法定职责对应当年检而不予年检的

2.在许可证年检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3.超过法定权限或者给予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单位许可证通过年检的

4.拒绝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无故刁难行政相对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5.索取、收受贿赂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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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附件:1.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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